文件法规
进口肉类及化妆品收货人取消备案1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2/3/18 11:17:49   阅读次数:48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查询方式: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在“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进出口肉类监管重要信息”模块查询《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该名单中的注册企业的具体名称、地址等信息可查询《进口肉类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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